反映遭到酒托女欺骗并报警 |
贵阳市信访局 xfj.guiyang.gov.cn | 更新时间:2017-05-08 13:02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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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52010020170507000000
问题归属地: 南明区信访局
信访日期: 2017-05-06
回复日期: 2017-05-07
民情征集内容
本人于2017年5月6日上午到南明区新华路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不与立案侦查,只做简单记录,口头表达要本人自行协商解决。报案事件:酒托女带本人去DiDiaobar休息,6瓶精品红葡萄露酒,一碟花生,一碟爆米花,一碟巴豆,一包纸巾,消费6034,酒托女利诱哄骗,酒吧拒绝开收据。
回复结果:
韩晓雪同志,您好!您2017年5月6日来访(信)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经受理,并正在办理之中,我们将尽快处理好您的信访事项。如您有新的情况或需要了解办理进度,可以拨打我单位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7987006。此外,您还可以拨打贵阳市百姓书记交流台热线查询办理情况,热线电话:798700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谢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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