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贵州私营益弘安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员在没有或尚未与房主签订协议并完全未与经营户沟通协调因拆迁造成的生活费补偿 |
贵阳市信访局 xfj.guiyang.gov.cn | 更新时间:2017-03-07 12:45 |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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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52010020170304000000
问题归属地: 观山湖区信访局
信访日期: 2017-03-04
回复日期: 2017-03-04
民情征集内容
我们是新建路十一号楼门面合法经营租赁户,我们在此经营多年,现面临拆迁。贵州私营益弘安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员在没有或尚未与房主签订协议并完全未与经营户沟通、告知和协调处置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和失业期间生活费补偿,机器设备及物资拆损搬迁费,门面门头装修赔偿费,电话、闭路电视,网络,水电及员工遣散费等的情况下,对我们采取恐吓,威逼,辱骂,甚至诬陷等手段(有录音及市西派出所处理记录)。
回复结果:
杨远华同志,您好!您2017年3月4日来访(信)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经受理,并正在办理之中,我们将尽快处理好您的信访事项。如您有新的情况或需要了解办理进度,可以拨打我单位电话进行咨询,咨询电话:7987006。此外,您还可以拨打贵阳市百姓书记交流台热线查询办理情况,热线电话:798700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谢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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