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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信访局
 
年度财政预算
2015年度贵阳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贵阳市信访局 xfj.guiyang.gov.cn | 更新时间:2015-08-21 00:08 | 来源:贵阳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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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和省信访局及省委、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批办、转办重要信访事宜的立案和督办。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3.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办理落实情况;向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检查督促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关于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承担对中央、省重要信访案件和已办理件的复查复核工作;参与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或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5.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京、到省和到市上访及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

6.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市信访形势和特点,开展综合预测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建议,起草有关规章制度;编报重要信访信息;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组织开展信访宣传工作;组织信访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印发信访宣传资料。

8.指导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贵阳市信访局设 7 个机构:办公室、来访接待一处、来访接待二处、办信处、督查处、复查复核处、研究室。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分别由市纪委派驻市信访局纪检组、市监察局派驻市信访局监察室。

此外,保留贵阳市信访局投诉受理及信访信息中心,加挂“贵阳市人民建议征集中心”牌子,为市信访局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贵阳市信访局机关行政编制21名(含纪检监察单列行政编制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4名(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车队划转),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贵阳市信访局投诉受理及信访信息中心,事业编制12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贵阳市信访局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550.0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453.48万元、项目支出1096.6万元。

(二)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2015年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0.77%;

2.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1.74%;

3.因公出国(境)费年初未分配到预算部门,因此未列预算,特作说明。

三、贵阳市本级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填报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一)填报支出口径

贵阳市信访局填报的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反映的是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安排的支出,年初共计安排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按照财政部财预﹝1998﹞159号文件规定,单位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安排,公务费为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的常规性工作经费两项之和。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填报口径为基本支出中车辆定额运行费,如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表1:
2015年贵阳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总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支出功能分类 预算数
一、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 1,550.0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50.08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预备费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转移性支出
收入合计 1,550.08  支出合计 1,550.08 


表2:
2015年贵阳市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项目名称 部门预算数 备注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1 贵阳市信访局 合计 1,550.08  453.48  1,096.60 
201 03 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行政运行 453.48  453.48 
201 03 08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信访事务 0.00  1,096.60 


表3:
2015年贵阳市信访局公共财政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三公”经费公共财政预算数(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 备注
合计 39 2.52
  一、 因公出国(境)费 ——
 二、公务接待费 12 0.77
 三、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 27 1.74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7 1.74
     2、公务车购置费 ——
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当年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不含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
5、为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贵阳市市本级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到部门,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审批后分配到具体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