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司法局、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筑司通字〔2016〕5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组织宣传,通过组织学习、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在全局范围内营造了良好法制环境。现将我局开展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把此次宣传活动作为干部职工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由副调研员闫政华分管此项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确保“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落在实处。
二、组织教育活动
我局积极组织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利用局接待大厅LED电子显示屏,主要宣传《信访条例》、《贵阳市公安局、贵阳市信访局关于规范信访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通告》等,同时在接待大厅宣传架上摆放信访宣传资料,供来访群众阅读,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三是制作法制宣传栏一块,向干部职工进行依法治国精神以及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四是利用局网站大力宣传《信访条例》、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利用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国家宪法日、信访宣传周、综治宣传等机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六是利用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转载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法治宣传教育信息。七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党课形势开展党规党章等党内法规宣传教育,目前已开展10次专题党课。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我局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法制意识需进一步提高,法律知识学习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的工作力度,确保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及时、准确有效。明年,我局将采取措施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贵阳市信访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