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更多>>
信息公开目录
领导之窗
机构设置
工作动态
公示公告
法规公文
财政公开
依申请公开
人事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公告公示
 
贵阳市信访局
 
公告公示
贵阳市信访局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贵阳市信访局 xfj.guiyang.gov.cn | 更新时间:2020-09-22 14:39 | 来源:自拟
字号:【大】【中】【小】复制本页地址】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采购项目
  贵阳市信访局法律服务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参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以及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研判、分析、处理;参与信访接待;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对我局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常见涉法事务进行调研,为我单位完善工作程序,规避法律风险)
  二、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三、采购项目情况
  (一)法律服务范围
  1、为我局重大决策和重要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2、对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进行审查;
  3、参与我局起草或者拟发布的重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4、与我局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以及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研判、分析、处理,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
  5、受我局委托,代理有关诉讼案件,参加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务活动,或者处理非诉讼法律纠纷案;
  6、为我局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我局处理与有关新闻媒介之间的重大涉法事务;
  7、协助我局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
  8、协助我局搞好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至少为我局讲一堂专题法制讲座;
  9、承办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通过电话、传真、电邮以及当面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1、向我局领导及处室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书面法律意见应一式三份,其中复查复核室一份,局领导或处室一份,法律顾问本人一份。书面意见应一案一结,并立案存档。
  2、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意见。要有完整的记录,由法律顾问本人保存。
  3、经局领导同意后,列席我局有关会议,就讨论议题的合法性发表意见或者提出建议。
  4、法律顾问工作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为:法律顾问每周至少二个工作日,在我局坐班处理有关法律事务。不定期为:在我局遇有其他紧急事件时随叫随到,即时提供优质、准确的法律服务。
  5、法律顾问对顾问工作进行记录,对我局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常见涉法事务进行专题深度调研,分析法律需求特点,定期或年度进行总结,向我局汇报。
  四、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法律、纪律或行政处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在本市法律界有较高声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专家;或者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资格,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熟悉了解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熟练掌握信访工作领域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0年9月25日17:00   市信访局复查复核处
  六、开标时间
  2020年9月28日
  七、开标地点
  市信访局办公楼视频会议室
  八、联系电话
  李月梓淳  87989729
  

                                                                                  贵阳市信访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