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
贵阳市信访局法律服务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参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以及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研判、分析、处理;参与信访接待;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对我局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常见涉法事务进行调研,为我单位完善工作程序,规避法律风险。)
二、采购方式
自行采购
三、采购项目情况
(一)法律服务范围
1.为我局重大决策和重要行为提出法律意见;
2.对以我局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进行审查;
3.参与我局起草或者拟发布的重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4.与我局重大、疑难、复杂信访事项以及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的研判、分析、处理,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
5.受我局委托,代理有关诉讼案件,参加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务活动,或者处理非诉讼法律纠纷案;
6.为我局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我局处理与有关新闻媒介之间的重大涉法事务;
7.协助我局开展信访法规宣传、教育培训和政策咨询工作;
8.协助我局搞好法律知识培训,每年至少为我局讲一堂专题法制讲座;
9.承办我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法律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通过电话、传真、电邮以及当面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1.向我局领导及处室提供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书面法律意见应一式三份,其中复查复核室一份,局领导或处室一份,法律顾问本人一份。书面意见应一案一结,并立案存档。
2.提供口头法律咨询意见。要有完整的记录,由法律顾问本人保存。
3.经局领导同意后,列席我局有关会议,就讨论议题的合法性发表意见或者提出建议。
4.法律顾问工作时间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定期为:法律顾问每周至少二个工作日,在我局坐班处理有关法律事务。不定期为:在我局遇有其他紧急事件时随叫随到,即时提供优质、准确的法律服务。
5.法律顾问对顾问工作进行记录,对我局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常见涉法事务进行专题深度调研,分析法律需求特点,定期或年度进行总结,向我局汇报。
四、法律顾问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法律、纪律或行政处分,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三)在本市法律界有较高声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专家;或者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律师资格,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熟悉了解行政法律法规、行政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熟练掌握信访工作领域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4年1月11日 市信访局复查复核处
六、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8日
七、开标地点
贵阳市信访局二楼第四调解室
八、联系电话
李月梓淳 87989729
贵阳市信访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