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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信访局
 
公告公示
关于选派进驻市群工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通知
贵阳市信访局 xfj.guiyang.gov.cn | 更新时间:2017-06-27 15:46 | 来源:贵阳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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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岩区、白云区、清镇市、观山湖区、息烽县党委和人民政府:

  按照《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群众工作中心进驻单位和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的通知》(筑委厅字〔2013〕175号)要求,云岩区、白云区、清镇市、观山湖区、息烽县需选派人员进驻市群工中心服务窗口,工作时间从201773日至20171231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驻人员组成

云岩区、白云区、清镇市、观山湖区、息烽县各选派1名同志进驻市群工中心服务窗口工作。

二、进驻时间安排

(一)请各单位于2017年629日中午1200前将《贵阳市群众工作中心选派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盖章后报送市群工中心群众服务室。联系人:廖晨嵋,电话(传真):87989302

(二)新进驻人员于2017年630日到市群工中心报到,与上一批派驻人员进行工作交接,201673日正式开始工作。

三、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作风过硬。

(二)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三)必须是进驻单位的后备干部或业务骨干。

(四)服务群众意识强、爱岗敬业,适应窗口接待工作。

(五)熟悉本单位审批事项的基本内容和工作程序。

  (六)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七)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相关要求

(一)请相关各区(市、县)严格按照要求对进驻人员进行选派,确保进驻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二)进驻期间,原单位不再安排进驻人员参加培训和外出学习、考察等工作,各进驻单位不得随意抽调和更换调整进驻人员。进驻人员在原单位的各项待遇不变,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进驻人员在生活、住宿、交通等方面进行适当补助。同时,由市群工中心按照信访一线岗位标准发放信访津贴(已经享受的除外)。

附件:贵阳市群众工作中心进驻人员基本情况表

                                                                                  20176月26

附件